服務項目
身心障礙社區日間布建計畫
承辦科
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科(社會處2樓)
聯絡人
呂小姐
聯絡電話
9328822分機218
傳真
9325004
業務簡介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0條、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二、服務目的:
鼓勵有效結合社區相關資源及地方特色,評估當地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需求,規劃以社區為基礎的服務據點,並運用在地志工資源提供服務。
結合地區性醫療專業人員,舉辦健康講座、體適能活動、及健康促進活動等,延緩中高齡身心障礙者老化,提供預防性服務。
豐富身心障礙者社區生活,促進社區融合及社會參與。
支持中高齡身心障礙家庭,提供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
三、服務對象:
經長照所評估在一般任務與需求或自我照顧活動能力偶爾、經常或全部有困難者。
18歲以上(具特殊需求者年齡可向下延伸至15歲)之身心障礙者(以35歲以上者為優先)。
四、服務申訴電話:03-9328822*218呂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