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 宜蘭縣政府身心障礙者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或承租停車位補助辦法
服務單位 : 老人及身障福利科(社會處2樓) 聯絡人:徐先生 聯絡電話:(03)9328822 EXT 202 傳真:(03)9325004
一、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審查身心障礙者申請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或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作業(以下簡稱本補助),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1條第2項及本府身心障礙者申請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或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規定辦理。
二、補助對象:
身心障礙者符合下列各款項規定者,得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或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生活補助者。
(二)為車輛所有人且領有同種車輛之有效駕駛執照。
(三)未接受政府同性質款或補助。
(四)已貸款購買停車位,或已承租停車位且租賃契約所定承租契約所定承租期間逾三個月。
三、身心障礙者申請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或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生活補助費者之證明文件。
(四)車輛行車執照及駕駛執照影本。
(五)貸款或租賃契約影本。
(六)停車位所有權證明影本。承租停車位者,免附。
(七)最近一期貸款或租金繳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