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身心障礙者社區居住服務
承辦科
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科(社會處2樓)
聯絡人
呂小姐
聯絡電話
9328822分機218
傳真
9325004
業務簡介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0條、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二、目的:透過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組成專業服務團隊,以一般社區住宅房舍提供身心障礙者非機構式之居住服務。
三、服務對象:提供十八歲以上,經需求評估有居住社區需求,且需由專業服務人員提供相關支持服務之身心障礙者。但服務對象有特殊狀況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服務內容:
1. 日常生活活動支持。
2. 居住環境規劃。
3. 身心障礙者健康管理協助。
4. 身心障礙者社會支持。
5. 休閒生活及社區參與。
6. 日間服務資源連結。
7. 身心障礙者權益維護。
8. 其他與社區居住相關之服務。
五、服務申訴電話:03-9328822*219 呂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