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老人保護服務
承辦科:社會工作科(社會處2樓)
服務內容:
一、服務對象:設籍或實際居住本縣65歲(含)以上之老人,並有老人福利法第41條或第42條所列之情形。
二、服務內容
(一)提供保護服務:確認人身安全、擬訂安全計畫、聲請保護令、協助安置機構,必要時召開家屬協調會。
(二)福利諮詢服務:受理通報轉介,並提供有關工作、醫療、照顧、教育、生活扶助及其他相關福利諮詢服務。
(三)需求評估及連結:以訪談進行多面項需求評估,協助連結相關資源。
(四)追蹤輔導:追蹤老人資源使用情形,提供支持與關懷。
三、聯絡方式:
諮詢專線:(03)9328822分機25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