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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低收入戶暨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開始受理申請

日期:99-09-28    資料來源:單位(虛擬)
100年度低收入戶暨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自即日起使開始受理申請,低收入戶申請對象係設籍宜蘭縣的民眾,且符合以下各項條件者,得請領是項低收入戶之補助:
(一)收入:每人每月未超過新臺幣9,829元。
(二)動產:每人不超過新臺幣7萬5,000元。
(三)不動產:全家(家庭應計人口全部)合計不超過新臺幣300萬元。
  中低老人生活津貼申請對象係設籍本縣年滿65歲以上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之老人,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符合以下各項條件者,得請領中低老人生活津貼:
(一)收入:每人每月未超過新臺幣2萬4,573元。
(二)動產:家庭應計人口之所有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價值合計未超過一人時為新臺幣250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臺幣25萬元。
(三)不動產: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表示,符合上述資格者,各鄉鎮(市)公所將於99年9月27日(星期一)起,主動將通知申請書寄至原具資格之家戶(舊案),屆時申請人可於10月15日(星期五)截止日前,備齊應附證件(全戶郵局存簿;新申請案須另檢附全戶戶籍謄本、財產所得清單、手抄戶籍登記簿)至各公所提出申請。民眾若有其他疑問,歡迎電話洽詢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南澳鄉公所為民政課)辦理。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聯絡電話:低收入戶03-9328822轉211,林小姐。
             中低老人生活津貼03-9328822轉222,洪小姐。
上版日期:9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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