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宜蘭縣政府補助民間單位辦理長期照顧老人餐飲服務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為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之子計畫,本府將結合民間單位資源及志願服務人力補助辦理老人餐飲服務,倘有意願參與者請依本案實施要點暨服務計畫說明等規定,於本(99)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五時三十分前,將申請補助計畫書暨相關證明文件一式五份逕送(需送達)或寄達本府社會處(260宜蘭市同慶街95號3樓老人及身障福利科)。
三、本案實施要點暨服務計畫說明已分別公告於本府社會處網站(http://sntroot.e-land.gov.tw/index.aspx)法規查詢、公佈欄,若有需要可逕自下載。
四、本案聯絡人:社會處老人及身障福利科,鄭玗懷,電話03-9328822分機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