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最新消息

列印[另開新視窗]

颱風後住屋遭災害損失可申請補助,宜蘭縣政府與您一同重建家園

日期:99-10-22    資料來源:單位(虛擬)
梅姬颱風來襲,造成宜蘭縣豪雨成災,致民眾住屋內淹水及財物損失,依據「宜蘭縣天然災害救助金核發標準」,住屋遭水淹自室內地板起算,淹水達50公分以上,致影響其生計者,每戶發給新台幣1萬元;住屋遭受災害致財物損失影響其生計者,每戶發給新台幣2萬元;住屋不堪居住需就地重建者,每戶發給10萬元。如有重傷者發給10萬元、死亡或失蹤者發給20萬元。
若民眾有淹水受災事實,即日起至11月1日截止,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村里辦公處申請查報,鄉鎮市公所派員複查及填報天然災害勘查報表,請民眾檢附以下相關受災資料:1.三個月之內之戶籍謄本;2.房屋合法證明,若為民國62年以前所建之房屋請附房屋稅籍證明或公所開立之完工證明;3.受災照片至少3張(淹水50公分照片2張、住戶含門牌照片1張),如確有提供之困難者,請附村里長或鄰長切結證明;4.災害損失估價單或收據、發票含2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免附);5.郵局或其他金融機構之存摺封面影本。若有疑問,請洽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宜蘭縣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科,電話9328822轉210~222
另颱風後民眾也可向地方稅務局提出下列4項稅捐減免申請:1.房屋稅2.地價稅3.使用牌照稅4.娛樂稅,可以口頭、電話或書面向地方稅務局申請。對申請減免稅捐,如有任何疑問,請打0800-396969(總局)、0800-232234(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洽詢。
上版日期:99-10-22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