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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婦女生育津貼開辦了!

日期:99-02-01    資料來源:單位(虛擬)
宜蘭縣政府為落實照顧婦幼福利,加強婦幼經濟安全與營養補給,自99年起開辦婦女生育津貼
,並自2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凡99年1月1日後新生兒出生前設籍宜蘭縣達一年以上之產婦或產婦配偶,於新生兒出生三個月內,備妥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至縣內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申請。
父母親設籍不同鄉鎮市者,應以新生兒出生登記之轄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申請。
每一新生兒補助新台幣一萬元整,新生兒若為雙(多)胞胎,以新生兒數為補助單位,每名新生兒以申請一次為限。
設籍一年以上,係指居住期間(戶籍)未中途遷出者,中途遷出又遷入者,應重新起算,另新生兒出生三個月內未提出申請者,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上版日期:9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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