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最新消息

列印[另開新視窗]

內政部辦理「低收入戶資訊教育訓練」計畫補助,請本縣之社團機構向本府申請

日期:99-03-12    

為增加低收入戶使用電腦資訊科技之訓練機會與提升運用能力,減少數位落差,辦理「低收入戶資訊教育訓練」計畫之補助項目及基準,說明如次: (一)補助對象: 1、立案之社會團體。 2、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 3、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4、財團法人宗教組織或文教基金會捐助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救助者。 (二)補助原則: 1、本縣之民間機構、團體(申請後須經本府徵選)。 2、本項資訊教育訓練應招收本府九十九年度所核定十四歲以上低收入戶成員,且以一人一機方式授課為原則,為多人共機方式者,請於計畫內說明理由。 3、每班課程達24小時,且需收滿15名低收入戶學員。 4、申請補助時須檢附課程表(課程內容應包括資訊素養及安全課程)、招生報名表(需註明低收入戶為主,免費參訓,非低收入戶學員得酌收費用)、講師名冊、師資簡歷。 5、以課程結束前執行課程測驗並統計測驗成績、免費提供低收入戶學員參加資訊技能檢定(或認證考試)或輔導學員轉介就業機會為優先補助類別。 6、預期效益:每班至少三分之二以上低收入戶學員於結業時能上網、收發電子郵件、建檔及運用網路資料。 (三)補助項目及標準: 1、提供低收入戶資訊教育訓練之課程。補助項目為講師鐘點費、印刷費、場地費、器材租金及雜支。 2、地方性資訊教育訓練計畫,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20萬元。 (四)補助申請期間:即日起自9月30日止。

上版日期:99-03-12

  • 相關檔案
    1. 內政部辦理「低收入戶資訊教育訓練」計畫補助,請本縣之社團機構向本府申請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