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最新消息

列印[另開新視窗]

申請宜蘭縣政府辦理保母托育費用補助98年度須重新申請

日期:98-01-13    資料來源:單位(虛擬)
一、申請人請於98年1月15日前提出申請,以免影響補助權益。
二、申請表請於社會處下載專區下載「托育費用補助津貼申請表件/宜蘭
  縣政府辦理受僱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申請表」。
三、申請表等相關應備文件,請逕送宜蘭縣社區保母系統(財團法人宜
  蘭縣私立蘭馨婦幼中心03-9510518分機207-209或03-9323408)
如仍有疑義請逕洽本府社會處福利服務科9328822分機256
上版日期:98-01-13

  • 相關檔案
    1. 申請宜蘭縣政府辦理保母托育費用補助98年度須重新申請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