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準公共化托嬰中心費用收費上限調整,依據「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第9點及宜蘭縣托育制度管理委員會113年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查111至113年度基本薪資每年調升,調整幅度為8.79 %,另消費者物價指數以113年4月與112年4月、111年4月同期3年平均年增率為2.56%,顯示目前薪資漲幅高於物價漲幅。再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告當地區最近二年家庭可支配所得,托育費用支出為1萬6,800元(4.74%)-2萬1,010元(10%)之間。
為維持托育人員穩定性、保障托育品質及適切反映物價與使用者付費之原則,經本縣托育制度管理委員會111年第1次會議決議,準公共化托嬰中心托育費用自本(113)年8月1日起,酌予調整如下:
1.月費收費上限調整為1萬8,000元/月(含註冊費計費各月平均)。
2.副食品費(餐費)收費上限調整為幼兒月齡4個月以上每月1,800元,4個月以下本項免予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