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原有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
👉未加入軍、公、教、勞(漁)、農保等社會保險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依家戶存款(家戶內每人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及收入總額,計算出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最低1.5倍以上未逾2倍。
衛生福利部網址:
https://topics.mohw.gov.tw/COVID19/cp-4715-53040-205.html
🏁申請前,請先準備下列文件,向居住地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人身分證
●申請人印章
●申請人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實際共同生活人口為範圍)
●申請人全戶(實際共同生活人口為範圍)所有金融機構存簿內頁影本(自109年1月1日至4月30日)
●從事工作受疫情影響之證明:
公司開立證明(需蓋公司大小章)
無薪休假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