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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社會處臨時人員-甄選公告

日期:107-05-09    
  • 目的:遴選臨時人員(復康巴士服務計畫),推動縣內行動不便障礙者社會參與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業務工作。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報名資格: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專科以上畢業者。

    2.領有汽、機車駕駛執照者(職業駕照者佳)具有汽車機械操作概念。

 (二)國台語流利並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具工作熱忱者。

 (四)以上人員如為應屆畢業生尚未領取畢業證書者,須填具切結書並

    於錄取後補繳畢業證書。

四、待遇:新台幣30,282元(含月薪資、勞健保費之自行負擔部分),另年終獎金1.5個月(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計算)。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7年5月15日止(星期二 )收訖(以郵戳

       為憑)。

 (二)裝寄表件:將書面資料(包含: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學經歷證

    明書及相關證件影本…等)以A4大小為限,白紙黑字橫書,

    左邊裝訂,共5份。

 (三)寄件地址:請以掛號寄送「宜蘭縣政府社會處老人及身心障礙福

    利科 簡碧君科長收」(地址:260 宜蘭市同慶街95號2樓),並於

    信封左上角註明參加復康巴士人員甄選。

 (四)所寄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資料若提供不實或疏漏由

    當事人自行負責。

六、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暫訂於107年5 月中下旬進行口試(確定時間另行通知)。

 (二)地點:本府社會處(地址:260 宜蘭市同慶街95號)。

七、甄選項目:

 (一)資格審查(佔30%):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照片黏貼、自傳詳述且末頁簽名)。

     2.學歷:畢業證書影本(A4規格)。

     3.經歷:需檢附服務證明影本方予核計分數,無者免付。

     4.證照:汽車駕照(或職業駕照,無者免付)。

 (二)口試(佔70%):

     1.採委員問答之方式進行,每人以10分鐘為限。

     2.面試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汽車駕照、畢業證書正本供查。另可

      提供曾相關工作服務經驗供參。

八、甄選程序:經資格審查不符者,不得參加畢試及口試,符合資格審查

  者本府將逕行通知。

九、錄取公布方式:正、備取者,以函文通知。亦將於本府社會處網站公

  告。

十、報到:

 (一)正取人員應於文到7日內至社會處辦理報到,因故未能如期報到

    者,請敘明原因及可報到時間。

 (二)正取人員未依規定時間報到或試用不合格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其缺額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其報到及試用規定亦同。

 (三)經錄用者之證明文件,如有假借、冒用、偽造或變造等情事即撤

    銷其資格。

十一、洽詢方式:

 (一)承辦人:謝靜文小姐,電話:03-9328822轉分機211。

 (二)本府社會處網址:http://sntroot.e-land.gov.tw/Default.aspx

上版日期:10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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