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社會處約聘社會工作員甄選公告(C011141、C011144-C011146)

一、目的:遴選社會處社會工作員,推動本縣社會福利工作(辦理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提升品質及人力補助計畫-專業服務人力)。

二、錄取名額:正取4名,備取3名。

三、報名資格:

(一)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二)國台語流利,並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持有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四)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以具社會工作熱忱,無不良嗜好者為佳。

(五)無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

四、待遇:以六等二階296薪點聘用(折合新臺幣4萬2,742元);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以六等三階312薪點聘用(折合新臺幣4萬5,052元)。另年終獎金1.5個月(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計算)。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5月22日(星期五)下班前止(以郵戳為憑)。

(二)裝寄表件:將書面資料(包含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學經歷證明影本及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等)以A4大小、白紙黑字橫書、雙面列印、左側裝訂,提供一式3份。

(三)寄件地址:請以掛號寄送「宜蘭縣政府社會處吳安榆科長收」(地址:260宜蘭市同慶街95號2樓),並於信封註明參加約聘社會工作員甄選(C011141、C011144-C011146)。

(四)所送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均不予受理,若提供不實或疏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六、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暫定於115年5月下旬進行面試(確定時間另行通知)。

(二)地點:本府社會處處長室旁會議室(地址:260宜蘭市同慶街95號2樓)。

七、甄選項目:

(一)資格審查(佔20%):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照片欄請自行依意願黏貼、不強制要求,自傳詳述且末頁簽名)。

    2.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經歷:服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4.證書: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二)口試(佔80%):

    1.採委員問答方式進行,每人以10分鐘為限。

    2.面試時請攜帶身分證、畢業證書正本、社會工作師證書正本(無則免附)供查。

八、甄選程序:經資格審查不符者,不得參加面試,符合資格審查者本府將逕行通知面試時間。

九、錄取公布方式:於本府社會處網頁公告。

十、報到:

(一)正取人員應依通知所訂時間至社會處辦理報到,因故未能如期報到者,請說明原因及可報到時間。

(二)正取人員未報到時,缺額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另公告錄取名單3個月內,處內若有其他計畫職缺,可優先考量備取人員。

(三)錄取者之證明文件如有假借、冒用、偽造或變造等情事,撤銷其錄取資格。

十一、洽詢方式:

(一)承辦人:溫社工師,電話:03-9328822轉分機212。

(二)本府社會處網址:https://sntroot.e-land.gov.tw/